2016合肥限贷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08 02:27:29
阅读:次
来源:破碎机厂家
Haru
2016年6月24日,合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合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实行住房限贷政策: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从未购置过住房)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2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1、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不含四县一市,下同)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
2、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
3、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60%:
1、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
2、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3、居民家庭有2次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
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审慎把握并具体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停止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相关阅读